监管政策持续加码 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被淘汰,比特币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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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-12 18:42:0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1月10日消息,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<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>的决定》已经过2021年12月27日第2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。在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淘汰类“一、落后生产工艺装备”“(十八)其他”中增加第7项,内容为“虚拟货币‘挖矿’活动”。


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陈昱成对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,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背景下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过度浪费电力资源,既不符合我国产业发展方向,也与碳中和的目标背道而驰。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淘汰有利于保障产业发展用电需要,推动节能减排、鼓励资本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,防范个人“炒币”金融风险扩大。
自去年以来,我国大力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。2021年9月份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中央宣传部、中央网信办等11个部门印发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,要求加强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,严禁新增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,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,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助力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。
目前,全国范围内已有多个省份出手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。例如,内蒙古自治区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已被全面清理取缔,全区累计关停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49个,对监测发现的186个虚拟货币挖矿IP重点名单实现动态“清零”。
在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、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看来,全国范围内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对有序推进科技进步,优化产业结构,稳定金融秩序,推动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。
“整治虚拟货币‘挖矿’活动要从源头抓起,认清‘挖矿’出现的国际背景、巨大隐患和现实危害,提醒居民远离‘挖矿’活动。”宋向清表示,对于地方政府来讲,要因地制宜,因情施策,严禁以任何借口或名义投资建设虚拟货币‘挖矿’增量项目,禁止打着高科技新基建等名义发展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。
随着监管政策持续加码,比特币“挖矿”的非法性质也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明确。去年12月23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,法院认为双方就买卖“矿机”、“挖矿”所设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,基于无效的买卖“矿机”行为进行结算而形成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,双方因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。
宋向清表示,对于存量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,应通过设置有序退出机制,劝导挖矿者放弃“矿机”,不再充当“矿工”,全面彻底停止“挖矿”活动,从而加快引导辖区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有序退出,并确保退出过程中不激化矛盾,达到平稳过渡,安全退出的目的。
陈昱成建议,结合业界丰富的大数据资源,建立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拦截情报中心,将“挖矿”程序从前期的入侵,中期的植入扩散,到后期的回连全流程进行全程监测,从而帮助执法部门形成纵深联动防御,保障人民利益。

世人皆知,“挖矿”是需要耗费大量电力的。不久前,都柏林圣三一大学的教授进行相关测算后表示,当前全球比特币“挖矿活动”的总耗电量,已经跟一个中等国家的用电相当。另有统计数据显示,仅是比特币的挖矿,每年耗电量就超过了133太瓦时。一个太瓦时是个什么概念?就是10亿度电。而且,每挖一枚比特币,再挖下一枚的难度就会更高,耗电量也更大。也就是说,将来全球各国有很大部分的电力,都白白耗费在无意义的“虚拟货币”挖矿方面,相当于这些宝贵的能源都白白做了无用功。
中国的电力生产固然很强,但中国的电力也同样是为民服务的,不允许这般白白浪费掉。况且,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,有志于在全世界带头做出环保表率,实现本国已经允诺的碳达峰、碳中和的目标。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存在,跟国家提出的“双碳”目标完全相悖。
无论从哪方面来看,比特币货币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,美国等其他国家资本热衷于炒币,那是它们自己的事,中国管不了他们,但可以做更好的自己。发改委这次干净利落地切掉“虚拟货币”这个毒瘤,真是大快人心。那么如果还有矿工想要继续,唯一的选择那就是出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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